如果借款人不按照约定的借款使用
针对借款人不按照约定的借款使用的情况,贷款人可以依据《民法典》的相关规定采取法律手段。具体来说,《民法典》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,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,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。若借款人未按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,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借款、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。这些规定旨在保护贷款人的合法权益,确保借款按照约定的用途进行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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